摘要:陈 浩: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公共安全。随着建筑业数智化转型的深入,人工智能(AI)辅助决策工具已成为监理工程师重要的履职辅助手段。然而,技术在提升效率的同时,是否会削弱监理工程师作为法定责任主体的安全履职能力,引发了行业关注。本文基于劳动过程理论,以AI辅助决策工具的使用行为为自变量,以监理工程师安全履职能力为因变量,构建了影响机制模型。通过对158份有效问卷的实证分析发现:AI辅助决策工具的深度应用对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赋能”具有显著正向影响(β=0.664);然而,过度的路径依赖则会导致监理工程师在专项审查与核验、动态巡视与检查及隐患处置与报告等法定职责上出现“去技能化”风险。建议重构人机协作边界,确立“AI 辅助+人工兜底”原则,强化独立履职训练,夯实安全责任主体地位。